7月29日傍晚,海西四省福建、广东、浙江、江西人民法院联合签署《海峡西岸经济区人民法院涉台司法事务相关协议》。进一步推动海西经济区人民法院之间在更大范围、更大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加强涉台司法交流合作、提高涉台审判工作水平,更好的为海西经济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。当日,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在福州召开。摄影:张丽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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